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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3-01-14 作者: 阅读数:10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申请的几大变化:

1、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为2项(1项主持+2项参与)。(详见指南申请规定中 二、限项申请规定)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详见指南申请规定中二、限项申请规定)

 

3、各类项目研究期限自动生成,不可更改,只有在站博士后申请时根据在站情况可以更改研究期限。

 

4、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二、2023年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度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2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学校集中接收工作于31016时截止(学院截止时间33日下午4)

 

3、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2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四、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115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今年之前的个人简历不能再用,必须重新填写并上传,否则将无法提交申请。)。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只有在站博士后可以更改研究期限)

 

7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8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请申请人一定要做好以下事情:所有参与人亲自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合作协议书合作单位盖章)。

 

9、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在申报和评审期间,请经常查看杭电邮箱,并注意查看垃圾邮件),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附件材料:

(一)、附件目录

在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

(二)附件材料(逐项上传)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公开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伦理委员会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和“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3.境外人员知情同意书 

4如有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请,申请人需在预算说明书里说明经费转拨情况,并签署合作申报协议,交学院留存。

 

五、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331016:00(学院截止时间202333日下午4点)

 

六、其他

1申请书签字页、盖章页各一式二份留存学院

2、联系人:科研处  秦燕娟  86915185

 

             科研处  

2023113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