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办公网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学生天地

关于评选杭电-中信证券“金翼·经济光芒” 2022年度专项发展基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2-11-21 作者: 阅读数:10

全体经济学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龙头券商,各项业务均排名行业前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及浙江金翼教育基金会长期以来关心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其所具有的广泛社会影响力,协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展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专场招聘、教科研、产学研、示范课、实习培训、学科竞赛、志愿工作、社会服务等活动。

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金翼教育基金会的多方组织下,浙江金翼教育基金会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并设立“金翼·经济光芒”,用以激发杭电教师学子对金融证券行业的热情,促进金融证券职业教育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金翼·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评选办法如下:

第一条评选对象

 “金翼·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评选面向经济学院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第二学位和联合培养)及学生团队(隶属经济学院)

第二条专项发展基金名额及金额

“金翼·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名额为每年10,奖金为2000元/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积极进步,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谐的人际关系,尊敬师长,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

(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

(四)参评奖项每人限报一项,且在校期间已获的经济光芒奖项不予二次参评。

在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具体评选细则详见评选方法)

1、笃学类先进个人:热爱学习、勤奋刻苦,平均绩点列专业前3%或高数、线代、英语级高分获得者。

2、力行类先进个人:担任学生组织主要骨干,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绩点列专业前30%且在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组织蓬勃发展的同学。

3、守正类先进个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获得过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称号;热爱理论学习,在一系列组织工作和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团干部。

4、求新类先进个人:积极向上,钻研学术,在学术、科研、科技创业创新竞赛等领域有突出成绩的个人。

5、自强类先进个人:家庭经济困难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面对挫折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学习上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拥有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能够不断激励身边的同学。

6、社会公益类先进个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热心公益、奉献爱心等品质,同时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有较多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累计志愿服务时长100小时以上或参与过大型赛会、防疫抗疫等志愿服务工作且表现优异的个人。

7媒体类先进个人:热爱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学院、学校媒体宣传工作,曾多次在公开网络或平面媒体、电视广播媒体上发表过作品或提供新闻线索和信息,在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8、文艺类先进个人:具有文艺方面的特长,积极参与各类文艺活动。在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等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过学校的大型文艺活动且表现优异的个人。

9、体育类先进个人:热爱体育活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运动员证书、裁判员证书),在校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对学院学校乃至整个体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同学。

10先进集体:

1)在理论学习与实践方面有优异成效的先进集体,曾获得过“先进团支部”的称号。

2)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在学院内外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和影响力的社会公益类集体。

3)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在学院内外持续开展媒体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和影响力的媒体类集体。

4)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在学院内外持续开展文艺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和影响力的文艺类集体。

5)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在学院内外持续开展体育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和影响力的体育类集体。

第四条奖励办法

(一)本专项发展基金的评审和管理工作由经济学院和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联合成立的“金翼·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

(二)获评学生经评审小组评审及现场评选后公示,报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备案。

(三)每年11月启动评审,评审于12月上旬前完成,12月底前举办颁奖仪式。

、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请表(附件1)、证件照片、生活照片和证明材料(按每项奖项具体要求而提交)。

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类别-姓名命名,最终以“学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包发送。

(二)材料报送

申报流程开始后,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396723509@qq.com,纸质材料(申请表及证明文件)交到9教343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28日。

逾期提交或材料漏交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三)评选流程

报名结束后进入审核初评期,由经济学院金翼·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评审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初审27个专项先进个人和3个先进集体最终进入终选(每项3个若单项评审符合条件的未满人,则直接参评),终选名单及个人材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终选评审采用PPT现场答辩及评委投票的方式,最终评选出9个专项先进个人以及1个先进集体。同时,评选结果在杭电经济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注:若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 “金翼·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评审小组提出,评审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

              联系人:蒋梦丹86919195

              徐婷怡18768309099  

 “经济光芒”专项发展基金申请表.docx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