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20 作者: 阅读数:152次
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监察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监〔2012〕3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为扎实推进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现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要如实、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各学院要做好初审工作。
二、本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范围如下:
1.2022年1-6月之间立项的项目;
2.2022年1-6月之间结题的项目(结题后已经填写过《一览表》的不用再次填写);
3.截止2022年6月30日在研且2022年1-6月之间有经费变动的项目。
三、《一览表》请统一用如下格式命名: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立项时间(例:面向深度学习的计算资源管理方法研究+张三+2022年1月)。
四、请各学院、部处务必于2022年6月27日之前将《一览表》统一汇总后,发至科研处邮箱:kyy@hdu.edu.cn。(学院截止时间6月26日,邮箱luhaiying@hdu.edu。cn)
科研处
人文社科处
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