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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线申领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16 作者: 阅读数:128

各学院、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兵发放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在线申报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证书发放对象

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十年,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且未申报过荣誉证书的教师。

二、荣誉证书的使用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规定,“持荣誉证书的教师可以免费进入本省境内政府举办的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杭州市户籍持证教师可申请荣誉教师码,凭码免费乘坐杭州市内公交地铁。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领条件的教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搜索“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进行在先申领。经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信息自动核验通过,按规定审核权限在线审核同意后,申请教师即可在线领取电子证书。

四、在线申领实施时间

教师可在符合申领条件的次月,按规定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效力与原纸质证书相同,已申领纸质证书的教师原证书依然有效。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7713549、86915030。

 

附件: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核发申领操作手册

 

人事处

        2022年6月15日

 

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核发申领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