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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环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 阅读数:270

一、实践环节推行三公开制度

任课老师10月18日之前完成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同步选课学生名单,上传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料,公布课程考核方式和平时成绩组成,加强学业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实践环节在网络教学平台同步情况统计见附件1

二、集中性实践环节上交授课计划

为加强学校和学院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各任课老师应严格执行有关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填写实践环节的授课计划。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填写要求见附件),实际授课总时数应与专业培养计划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实践教学各环节时间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要求指导教师在实践环节开始前制订好授课计划,请相关任课老师于10月15日16:00前将实践环节授课计划纸质版交至9-339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tianjings@hdu.edu.cn。

附件1:实践环节在网络教学平台同步情况统计.xlsx

附件2:2021-2022-1实践环节课程-经济学院.xlsx


                                         教科办

2021.10.9


集中性实践环节授课计划填写要求

 

1、所有集中性实践环节课程,均须提交授课计划,若无法提供,请说明理由。

2、授课计划中填写的授课总时数为教学安排中所有学时之和,且必须与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中该门课程要求总学时一致。

3、整个实践环节应合理安排,原则上单日授课时间不得多于5个学时,如有特殊情况单日授课时间多于5个学时的,请填写相应的说明材料并经教学院长批准,此说明材料要附在授课计划后。

4、教师在填写授课计划时应详细、规范、完整。首先,教学内容的填写应具体;其次,上课时间的填写应具体到XXXX分或XXX-X节(例:62013:30-16:006206-8节),不能只有日期,没有具体时间段;最后,上课地点填写要准确到门牌号(例:6301),不能是教室、机房、实验室等模糊不清的地点。不允许出现某些实践环节没有对应时间或对应地点的情况。

5需要机房的老师请进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开放系统进行预约,具体网址如下:http://www.lubanlou.com/index?d=h****ms

6、授课计划中要填写具体考核方式和成绩构成比列,并且与大纲保持一致。

7、请在“选课备注”栏及时更改完善教务管理系统第一次上课时间地点。

(例:第一次上课时间:101813:30-16:0010186-8节;第一次上课地点:6214)。

8、学院应对上交的授课计划严格把关,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退回给相关老师,并要求重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