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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纠治“四风” 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12-30 作者: 阅读数:1032

学院各系所、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有关通知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纠治“**”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纠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使命,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支部,各系所、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和纠治“**”同部署同落实,教育引导学院党员干部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意识,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禁铺张浪费,把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落实到位;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不正之风。

各党支部,各系所、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把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治“**”

各党支部,各系所、部门要坚持防微杜渐,招呼在前、警示在先,打好节日“预防针”,杜绝节日“**病”,提醒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规范职业行为,严格自我约束,勤俭过节、文明过节,营造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将履行好监督责任,通过调研、走访、提醒、建议等多种方式,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疫情防控,时刻牢记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党风党纪监督员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防范“**”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破窗效应”;对在疫情防控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失责的个人、部门,将严肃查处问责,切实维护纪律法规的严肃性。

 

学院师生意见建议邮箱:jjxf@hdu.edu.cn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6915055

 

        经济学院党委

        经济学院纪委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