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1-12-03 作者: 阅读数:195次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杭电教通〔2021〕58号)详见附件,学院可推荐2个,请有意向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于2021年12月9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发送至邮箱tianjings@hdu.edu.cn。待学院确定推荐后再提交纸质版至9-339宋老师处。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杭电教通〔2021〕58号).pdf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docx
教科办
20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