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1-11-02 作者: 阅读数:249次
各学院:
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业绩及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中的服务地方、科技成果转化类相关指标的统计要求,现对我校教师2021年度创办企业及历年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为切实做好此次工作,请认真组织老师填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创办企业调查登记表》(附件1),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创办企业汇总表》(附件2)并于11月10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秘书邮箱。
科研院联系人:胡杨玲
联系电话:86919101/1565800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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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融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