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1-08-25 作者: 阅读数:378次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杭电科【2017】156号)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杭电科【2017】157号)规定,现对我校横向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截至时间为准,具体办理要求如下:
一、 办理说明
(一)已完成项目
1.已完成但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委托方盖章的结题证明等相关结题佐证材料。
2.对于已经完成但无法获取结题证明的项目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说明表》说明未开具结题证明的原因。
(二)未完成项目
1.对于未能如期完成需要终止执行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与项目委托方协商后签订的《项目终止协议》。
2.对于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说明表》说明项目延期原因。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2.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新),在项目结项栏目中录入项目结项信息,并上传结题材料等纸质原件的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结题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4.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将结题材料纸质原件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行政楼306归档。
三、其他
1.到期项目结题工作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2.合同有效期止一年内未能结题,且未提交“项目进展情况说明”或“项目终止协议”的项目,产学研合作处将汇总后提交学校相关部门按暂停项目经费使用权等方式处理。
3.联系电话:86919101,联系人:厉利亚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产学研合作处(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