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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1-07-01 作者: 阅读数:315

各位老师:

    我校2021届毕业设计 (论文)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杭电教[2009]84号)文件,学校决定评选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老师请于2021年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科办9-339宋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tianjings@hdu.edu.cn。

2.报送材料

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和汇总表(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详见附件)、被推荐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

3. 注意事项

根据近年来毕业设计(论文)执行情况,学院推荐名额应控制在当年指导教师人数的5%以内(我院可推荐3人),被推荐教师的指导学生数和优良率均应在学院平均值以上(院教师平均指导学生数约6人,平均优良率为45%),且当年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中至少有一篇优秀。

附件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2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doc

附件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杭电教[2009]84号).pdf

2021届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经济学院.xls

教科办

20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