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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数字化改革”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1-03-09 作者: 阅读数:323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数字化改革”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推动全省社科界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深入开展相关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数字化改革”专项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数字化改革理论体系研究(厘清数字化改革的对象、主体、客体、系统、组织、机制等,系统研究数字化改革的内涵、目标、思路、举措、项目等)

2.数字化改革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研究

3.数字化改革配套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研究

4.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研究

5.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建设研究

6.深化数字政府系统建设研究

7.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研究

8.推进数字社会系统建设研究

9.推进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研究

10.浙江数字化改革实践和创新案例研究

11.数字赋能推动浙江新时代文化高地建设研究

二、相关要求

1.研究者可根据选题方向,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题目,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系统深入研究。

2.课题采取以成果申报的方式。包括2021年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获得省级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未出版的著作书稿等,经专家评审后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申报时间分二次,分别是2021年6月10日前和2021年10月底前。申报时请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研究成果类)》并附纸质申报成果一式6份。

3.数字化改革的咨政要报(决策参阅件,3000字左右)请以电子稿形式发至省社科联规划处邮箱(zjssklgh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数字化改革+要报投稿+单位+姓名”)。省社科联《浙江社科要报》将设立“数字化改革专报”并全年接收投稿。稿件被编印并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结题时须提交完整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

省社科联规划处联系人:叶德清、徐达;联系电话:0571-87053195、87050491;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省行政 中心二号院517室(邮政编码:310003)。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研究成果类)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研究成果类).docx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