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19 作者: 阅读数:412次
各有关部门、学院、研究机构:
现将本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做好申报工作。因此类项目申报人数较少,为做好申报跟踪服务工作,请申报A类项目的负责人于11月30日前电话/邮件我处报备。
A类、B类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
1.网站地址为www.npopss-cn.gov.cn,学校受理投标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周五)。个人单独投标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 2021年1月8日前,将《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hdskl@hdu.edu.cn,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审查合格的2+1份(学校存档1份)原件纸质《投标书》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10)
C类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
2021年1月8日前,将《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hdskl@hdu.edu.cn,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审查合格的5份(4份可为复印件)纸质《投标书》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10)
联系人:许梦倩 86873867 15705869181
电子邮箱:hdskl@hd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0年11月19日
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与浙江省社科规划“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合并申报、分开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申报)类型与选题:本次投标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级别为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下列三个类型之一:A类—只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B类—同时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C类—只申报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统一使用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进行投标(只申报C类的,投标书中可省去“表8”子课题论述相关内容,数据信息页中“子课题负责人”一栏可改为不超过10人的课题组成员)。只申报C类的,可参考全国社科工作办公告选题,也可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浙江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自拟选题。
二、投标(申报)对象:投标A类、B类的,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的公告执行;只申报C类的,课题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有在研课题者可以申报。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省社科工作办组织对申报B类、C类的投标书进行评审。待本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名单公布后,公布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申报B类但最后立项为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的,一般应对原投标书进行修改,适当缩小研究范围,不再设子课题。本批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以在重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和在重点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为主要验收标准,研究期限拟定为2022年9月底止。
四、投标(申报)材料:投标A类、B类的,应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填报。此外,只投标A类的,应提交2份纸质投标书到省社科工作办;投标B类、C类的,提交5份纸质投标书(4份可为复印件),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将申报汇总表(excel版)和投标书电子稿(word版)发到相关邮箱,在汇总表中务必注明各项目本次申报类型。各单位纸质材料务必于2021年1月11日前寄达。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省社科联(省社科工作办)规划处。
联系人:况落华;联系电话:0571-87053190;电子邮箱:zjssklghb@vip.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18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省社科联516室。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