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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19 作者: 阅读数:398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学研究、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水平,促进研究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杭电研〔201815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增设一批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现启动课程开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面向我校所有研究生开放的通识性课程,由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相关老师论证后提出开课申请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针对报送课程进行审核遴选。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研究生公选课开课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任课老师可单独开课,也可实施课程教学团队负责制,每个团队设有一名负责人。

2.开课老师对申报开设课程内容相关领域有较好的教学基础和深入的了解研究,注重探索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及文献评价等教学方式。

三、课程要求与安排

1.研究生公选课一般要求具有普及性,尽量考虑学生实际需求,要求课程的适用对象及层次较广,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选修;其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与知识结构优化,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每门公选课设置学分为1学分,总学时为16学时或32学时。

3.为保证教学效果,每个教学班人数上限原则上为100人,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公选课不予开课。

4.每学年可选择一个学期或连续两个学期开课,本次申报的课程拟于2021-2022学年开始面向学生选课。

5.所申报开设的课程,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

6.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应保证相对稳定,鼓励连续多年面向全校开设;连续3年未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在重新修订培养方案时原则上予以取消。

四、申报时间

20201119日—1215日。

五、申报流程

1.教师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1215日前交开课学院(部门)审批。

2.学院(部)收集各位老师的申请材料并审批后,填写《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请开课课程汇总表》(附件3),于1220日前统一上报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pyb@hdu.edu.cn)。

3.研究生院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课程纳入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联系人:裘楷 洪晖   

联系电话:86919141


附件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doc

附件3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请开课课程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