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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22 作者: 阅读数:719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经济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普通推免生;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推免生类别中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需符合细则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和《综合评审成绩登记表》(附件3),924日(周四)上午1000提交到9339办公室冯老师处,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证明材料如下:

(一)普通推免生: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家发明专利或国防发明专利授权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它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另须提交三名本校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信。

四、工作日程:

1924日上午10:00前学生将《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和《综合评审成绩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教科办(9339办公室),联系人:冯老师,电话:86919192

2924-25日组织评审,确定本学院拟推免名单。

3925-27日在经济学院主页公示拟推免名单。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学生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由其负责解释和调查处理。

492816:00前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汇总表》整理排序后报送至教务处审核汇总。

其它详见细则。

 

经济学院         

2020.9.22        

  

附件1经济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定稿9.22).docx

附件2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docx

附件3经济学院研究生推免综合评审成绩登记表及计算方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