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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9月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及2020年第五次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09-18 作者: 阅读数:427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针对2017级及以前尚未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符合答辩条件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学校拟定于202010月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名单。请各学院按以下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

 

  

      

2020922日前

学院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研究生科研工作情况,接收学位论文。

  

2020922-924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盲审格式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上传“研究生论文网上盲审系统”(留学生上传批次是2020-07批次,其他类型的硕士研究生上传批次是2020-08批次)。研究生院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通过检测的论文,送审时不得再进行修改或更换。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清单》(纸质、电子版)(行政楼208,xwb@hdu.edu.cn)。

2020925

研究生院对盲审系统进行送审操作,研究生院、学院各自送审。对所有盲审返回的学位论文,学院须督促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

2020年1013日前

学院组织论文答辩,提交《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至研究生院备案,填写《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用印申请表》集中办理答辩申请表、答辩表决票等相关材料,并及时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核对学位论文题目(中英文),录入学位论文盲审成绩、答辩委员会信息和答辩成绩。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抽查学位论文,过程督导。各学院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答辨结果(包括答辩通过名单和答辩未通过名单)

2020101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学位申请提交”环节。

20201014日前

学院汇总、审核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将《学位申请汇总表》(纸质、电子版)、科技工作考核表及作证材料(纸质版)及学位申请书(纸质版)统一送交研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委员会召开之前,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202010待定)

2020年第五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审议学位申请材料。

202010月(待定)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申请院系审核及学位信息学生确认。填写的信息务必准确完整(非常重要,涉及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信息上报

    

    附件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杭电研[2012]311号).pdf

     附件2.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封面.zip

     附件3. 相关表格.zip

                                                   

研究生院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