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06-30 作者: 阅读数:360次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及《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经济学院[2020]03号),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学年在学校从事本科教学并被聘为教师岗位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必须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参与本科教学的其他岗位人员,特聘教授,进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教师,休病、产假超过一学期的教师,出国或在校外工作超过一学期的教师,自愿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杭电教[315]号),青年教师在参与助讲培养期间,其教学业绩考核一般按B等计算。
参加考核名单见学院内网公示栏,符合自愿参加条件的,请在2020年7月6日前提出不参加考核的申请,逾期不再变动。
二、材料提交
请各位参加考核的老师在2020年7月6日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发送到教科办邮箱(jjjkb@hdu.edu.cn),有教改项目和教改类论文的教师也请在7月6日前提交证明材料电子版,同时请负责人将项目得分的分配情况一并提交。
考核数据采集截止日:2020年6月30日。(所有信息工程学院相关教学工作量不计入本次业绩考核)
经济学院教科办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202006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经济学院[2020]03号).pdf
附件2: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项目分值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