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05-12 作者: 阅读数:520次
有意申报老师请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10:00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研之星”推荐表》(电子稿+纸质稿)交至学院办公室卢老师处。
具体参见附件:
附件1:关于下发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下发教学之星、科研之星、育人之星、服务之星评选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