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20-05-09 作者: 阅读数:378次
请点击查看: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zip
有意申报老师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学之星”推荐表》(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教科办,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发送至经济教科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