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办公网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党建园地  通知通告

关于评选2019年经济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9-12-02 作者: 阅读数:294

各党支部:

为充分展示院内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优异成绩,树立先进受激励、优秀得表彰的鲜明导向,激励院内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在本学期末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及优秀党务工作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先进党支部”在院内党支部中评选;“优秀党支部书记”在院内党支部书记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组织员中评选。

  评选名额:“先进党支部”3个,其中教工支部2个,学生支部1个;“优秀党支部书记”3名,原则上在“先进党支部”支部书记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内教育,成效显著。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委成员和支部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真抓实干、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支部书记综合能力强。

   3.认真贯彻执行**党规,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建长效机制文件,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制度。

   4.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或学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师生满意度高。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优秀党支部书记要热爱党支部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事业心、责任感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开拓创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的方法途径,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三、推荐评选的办法和程序

   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将综合党建巡查情况、支部日常工作开展规范、支部民主评议、支部书记述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议、审定。

四、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评选过程中要注意代表性,重点向一线倾斜。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1211日。

 

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