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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文献选读、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9-11-18 作者: 阅读数:71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杭电研[2013] 168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研究生培养进度,现将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文献选读、社会实践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

各学院对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重点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课程学习情况等进行检查。

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见附表1),研究生秘书审核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是否符合2018级学科培养方案要求,检查学生的课程学习(可将盖章课程成绩单直接粘贴上面)、科研实践等执行情况,导师、学院应对学生是否适合进入论文阶段给出明确意见。经秘书、导师、学院逐一审核、评价,并将《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留所在学院存档。

请各学院秘书填写《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表2),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29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中期检查在第三学期内完成。中期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

二、文献选读

根据《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任务书下达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grs.hdu.edu.cn/2018/0619/c1726a77439/page.htm)安排,文献选读任务已于上学期由导师下达给2018级研究生。

研究生应在导师要求时间内(最迟在开题报告前)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附表3)交导师审阅,同时需填写好《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考核表》(见附表4)交导师,考核表经导师评阅、写出评语、评定成绩,送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表5)电子版和纸质版,最迟在第四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

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必修环节的相应学分。

三、社会实践

研究生从第三学期开始安排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深化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学科特色各学院具体可采用专业实践、工程实践或教学实践等多种形式。

社会实践的安排,必须任务明确,由专人指导。社会实践结束后,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见附表6),经实践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定成绩,送交所在学院审核、存档。

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表7)电子版和纸质版,最迟在第五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

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必修环节的相应学分。

四、其他要求

文献选读、中期检查、社会实践等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务必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按时完成。

上述需要提交的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hdu.edu.cn纸质版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老师(行政楼206联系电话:86919141。

请18级研究生注意:

1、中期检查表上交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下午3点前,上交地点9教339

            

2、文献选读考核表(附文献综述报告)上交截止时间为12月2日下午3点前,上交地点9教339

  

附件1-7.zip

 

                研究生院

                2019年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