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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9-06-14 作者: 阅读数:496

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14文章来源:研究生院阅读次数:236

各培养学院: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附件1)规定,现启动“2018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对象及学校推荐名额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毕业生限制2018年7月以后毕业的学生)(如毕业生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各学校名额分配,按本校18年度专业学位硕、博在校生总数的0.4%计算,我校共9个名额。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在经济上产生效益,或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三)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

(二)成果材料:

1、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

2、应用设计类为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等,需提**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并附成果简介;

3、实践报告类为报告书。

上述成果材料应包含相关支撑材料,如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三)《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附件3,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并盖章)

五、报送完成时间

请各学院在624日前将申请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一式两份)成果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6),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学院及申请人(如:获奖证书_**学院_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j2018@h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919141

请同学们注意:由于要排序,我院材料上交(包括纸质和电子材料)截止到6月20日上午10点,纸质交9交339,电子稿发敖老师QQ邮箱。谢谢!

                                                                

              研究院培养办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pdf

附件2.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3.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