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04 作者: 阅读数:377次
各2017、2018级同学: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8年)》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转专业(类)与大类分流实施办法》(杭电本[2017]180号)相关规定,经济学院2018级经济类,应在本学期第10周前由学院组织学生完成专业预分流工作;经济学院按类招生的2017级各专业学生,应在本学期第10周前由学院组织完成专业确认工作。为确保本次专业预分流和专业确认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级专业预分流。
1. 学院成立专业预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实施方案(见附件1)。
2. 按类招生的学生在大类分流时享有选择专业的自**,为正确引导学生完成专业预分流,定于4月10日(周三)下午16:00在11教108教室进行2018级专业预分流宣讲会,宣讲会后由学生自主填报专业,专业预分流的结果进行公示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3.专业预分流后如出现专业人数过少等情况,学院可在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暂时停办相关专业,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安排相关学生到类内其他专业就读。
二、2017级专业确认。
1. 学院在4月10日前,向2017级学生发布专业确认通知。学生继续留在当前专业修读的,在相关专业确认表上签字即可。学生在本专业继续修读有困难的,或以目前课程学分获得情况来看更适合在类内其他专业学习的,可于4月17日前向学院提出类内变更专业的申请,填写类内专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经学院教科办审核,学院教学院长和主管书记同意方可变更。通过转专业或类内选拔进入金融学(CFA)专业的学生不参与专业确认。
2. 学生进行专业确认后,学院将专业确认结果(包括确认专业不变和专业变更的全部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和公布,公示结束后,学院在4月26日前将有专业更改的学生名单发教务处。
教务处在学生选课前(6月初)将安排进行教务管理系统分流操作和类内专业变更操作。
附件:
附件1:2018级经济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19]02号).pdf
经济学院教科办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