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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9-01-21 作者: 阅读数:1249

各本科生、研究生: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创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的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成果的商业推广落地,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或研究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创新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创办企业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也可由个人进行申报。

2面向本科生的项目主要由2017、2018级本科学生申报,2016级学生一般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面向研究生的项目主要由2018级研究生申报,2017级研究生一般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位同学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

3、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联合申报,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4、已经成功申报大创计划、新苗计划项目,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再申报各类项目;已获新苗计划立项的项目结题后可以申报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

三、项目名额分配

经济学院可推荐普通项目数 8,可推荐研究生项目数 2.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认真审核学生申报项目,择优确定报送项目并按类别做好项目排序。

2、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3、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4、申报项目必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各1-2名;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2名,且为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我校参加过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教师(有结业证书)一般可以作为企业导师。

5、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在原有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导师的,须出具原项目负责人及导师的书面确认书。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6、项目目标设定。创新训练项目一般应以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发明专利被受理、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获得软件著作权、实物样机、省级(含)以上科技竞赛获奖等至少一项成果作为结题条件。创业训练项目一般应以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作为结题条件。创业实践项目一般应以实际成立企业并获得一定的经营成果(连续3个月销售收入5万以上,需提供财务报表和真实销售证明)作为结题条件。

7、创新创业学院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团队成员方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计入诚信档案。

8申报纸质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一份;各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学生于2019年2月28日16:00前交至学院教科办9教339室宋老师处,逾期不予接收。电子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同时发送至邮箱tianjings@hdu.edu.cn .

五、资助经费

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年度上报立项数量为60项,具体数量以审批结果为准。正式立项后按平均每项目1万元予以资助,创业实践类项目视情况酌情增加。学校视申报情况,在落选国家级的项目中择优设立一定数量的校级培育项目,并给予每项目不低于5000元的经费支持。

六、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项目)》(见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须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4),申报上述3类项目均需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5)。申请书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行距为20磅,A4纸双面打印及装订(胶装)。

2、学院评审。各学院组织好本院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排序,排序信息填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5)中。

3、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按排名高低确定上报教育厅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排序名单,经公示后正式报送省教育厅。

4、所有获资助项目均需提交《完成项目承诺书》(附件6)后方予以立项并拨付经费。申报流程图见附件7。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教科办。  

联系人:宋老师

电  话:86919192。

邮  箱:tianjings@hdu.edu.cn


附件:2019年大创申报.rar

教科办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