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添加 发布时间:2018-11-01 作者: 阅读数:483次
为促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范管理,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有关规定和省社科规划办开展本年度年检工作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15、2016、2017三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项目,不含单列学科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不含已经提交结项和修改复审、修改重新鉴定中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是否参加年检由各单位自定。
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第7号,见附件)要求,2013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年5月底前提交结项,2014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应于2019年12月底前提交结项,故本次不再要求汇报研究进展情况,请各单位督查各课题组尽早提交结题。
3.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期间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7年项目,以及2017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6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7年项目如原定在2020年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申请书为准),可以在下一年度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简要项目进展报告。
4.如有已逾期但未办理延期申请,或原定结项期在三个月内但确定届时无法提交结项等情形,需要申请延期(最长研究期限为5年)或其他变更事项的,应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批。
二、所需材料
1.提交中期检查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项目的进展报告电子稿,按照“负责人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
2.如有申请事项变更的,提交纸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两份(控制在两个页面内正反面打印);
3.《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稿,有申请延期的《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电子稿。
三、截止日期和联系方式
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逾期不候;纸质版交至行政楼3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杭电社科联邮箱:hdskl@hdu.edu.cn联系人:乔元正,许梦倩,联系电话:86873867
学院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9教329卢老师处,联系电话:8711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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