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办公网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工通知

关于2017年“挑战杯”报名的补充事宜

来源:学工办 发布时间:2016-09-21 作者: 阅读数:588

 

关于2017年“挑战杯”报名的补充事宜
 
一、参赛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中国籍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预报名阶段:2016年9月29日前。
请各参赛团队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962384597@qq.com。(作品申报书和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3)
正式报名阶段:2016年10月10日前,请利用国庆假期认真完善作品。
请各学院汇总各团队参赛作品相关材料并举行院级赛事将项目予以排序请各学院选拔若干优秀作品于2016年10月10(13:30-16:50)将选送参赛作品相关材料(作品申报书纸质一式四份)以及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综合楼301办公室。作品申报书和作品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并在同一时间将完善好的电子版材料发到15968172582@163.com。(因管理需要,单独上交将不予处理,谢谢配合!)
三、大赛内容及要求
(一)“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二)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审核确认。
四、各学院名额分配及截至目前报名情况
学院
名额
目前报名情况
机械工程学院
20
8
电子信息学院
20
2
通信工程学院
20
6
自动化学院
20
 
计算机学院
20
1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10
 
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
5
 
理学院
5
 
经济学院
10
11
管理学院
10
6
会计学院
5
2
外国语学院
5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5
2
人文与法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5
 
卓越学院
5
3
信息工程学院
10
17
 
五、奖项设置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并推荐参加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等四个奖励等级,奖励获奖作品的作者及指导教师。同时,竞赛以作品获奖数和获奖等次为依据综合计算各学院参赛得分,按总分排位评比组织工作奖,奖励在比赛中成绩优异和成绩进步较大的学院及相关组织部门。
 
经济学院团委联系人: 张老师 86919193
院科协联系人:郑国斌15957143248,619116495@qq.com
校团委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