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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0年浙江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0-09-02 作者: 阅读数:863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国家科技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将于2010年10月27日-31日在杭州举办“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为表彰和奖励在我省国际科技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和组织,根据“2010中国·浙江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大会”方案,本次大会特设置浙江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届时由省政府颁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与我省科技合作与交流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组织。
二、推荐条件:
被授予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外国人或者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与浙江省的中国公民或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等活动中,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对浙江省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向浙江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出重要科技发展建议与对策、培养科技人才或管理人才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推进浙江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
(三)在促进浙江省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对浙江省的科学技术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
三、推荐名额
各有关单位推荐参评的候选人或组织原则上不超过2名,并按贡献情况明确推荐排序。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请按照《浙江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浙江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附件1),并填写《浙江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所报材料要详实可靠,外国专家或组织的主要贡献要突出重点,字数限在1500字以内。
(三)推荐书书面材料的填写除领导签署意见外,其他一律打印,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部分请加盖公章。
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于2010年9月20日前,将推荐正式公文、《推荐书》一式15份(原件1份)及电子版、附件材料1份、《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近期标准照片及工作照片各一张或外国组织的法人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李其朋,电话:87054069
传真:85158548,电子邮箱:liqipeng@zjinfo.gov.cn
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