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0-03-16 作者: 阅读数:1284次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0年3月19日前,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合同书》,交到学院分团委343办公室宋云峰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