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院长信箱 书记信箱 办公网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0-03-12 作者: 阅读数:1888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4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进行选拔推荐,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推荐名额。学校原则上推荐名额为1人,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机关人员直接报人事处。
三、报送具体要求。
各学院于3月16日前把选拔推荐工作报告、专家登记表(1份)等材料报人事处。
请申报的老师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院337申老师。
 
附件(人事处网页可下载):